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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謗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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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guān bàng |
解釋:
不能勝任官職而受抨擊。《聊齋志異.卷一○.席方平》:「自應貞潔以率臣僚,不當貪墨以速官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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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官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章錫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官謗指其他官員們的指責,事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的記載,說陳國人殺了太子禦寇,陳國公子完逃到齊國,齊侯要他做卿,他推辭說:「敢辱高位以速官謗」,意即豈敢接受這高位,而迅速召來毀謗。又因為他奔齊後,不想稱本國故號,就改陳氏為田氏,死後被諡為敬仲,故史書上常稱他為田敬仲。他推辭高位的理由,是因自認是流亡之人,已失去本國祿位,又不閑習陳國的狀況,才獲罪逃亡,如今齊國肯收留禮遇,已覺受惠良多,不敢再接受高位,而召來公眾的指責。於是齊桓公就派他做工正,掌管百工。〔左傳〕中又記載,後來他請齊桓公喝酒,天晚後齊桓公想點上蠟燭繼續喝,他不敢奉命,理由是酒是用來完成禮儀的,不可超過,故而不敢害齊侯做非禮的事。〔左傳〕作者據此稱讚他是謹守禮儀又有仁德的人。這個故事顯示古代賢人君子以禮儀作為立身行事的標準,不但要了解自己的身分及立場,對於君長也不可一味奉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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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官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