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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寺院佛學教育 - 教育百科
西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李洱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西藏寺院佛學教育係指一九四九年前在西藏、青海等少數民族地區進行的,以宗教(喇嘛教)寺院為中心的民族宗教教育。當時「佛寺即學校,宗教即教育」;寺院有其獨特的教學制度。每個寺院都必須有一個以至幾個禮倉(即學院),禮倉主持人稱為「堪布」(即教師),下設格貴(亦稱掌堂,負責紀律、指導生活、督促學習),文澤(亦稱引經師,負責在經堂中引誦經典,執行儀規等)和一般執事僧侶。僧侶從小入寺後,先學習藏文拼音字母,背誦經師指定的經文。經過幾年的學習,能略識文字、熟練有關儀規和背誦經典後,大部分僧侶退出學經行列,轉入從事各種雜役性寺院勞動,少部分僧侶留下,編入預備性的班級學習〔堆禮〕,然後再由經師推薦轉入正式班級學習經文。學習經文的這些僧侶稱為「貝恰瓦」。他們的學習都有一定的課程要求,由淺入深,每天要去「卻拉」(辯論場)聽堪布傳經和學習辯論。有些寺院還有類似考試和升留級制度,連續留級的要降到最低班級,稱為「拉舉巴」,受人輕視。貝恰瓦的修業期為十五年至二十年,待期滿考試合格後,可轉入自學鑽研,準備考「格西」(即學位)。通過考試和答辯,根據成績授予一定的宗教學位。寺院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傳播宗教教義,但學習的內容不僅僅局限予宗教,也學習一些文化、天文、醫學、文學等方面的知識,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繼承和傳播民族文化科學知識的作用,培養了一批有文化、通曉佛典、醫學、藏文等的人才。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西藏寺院佛學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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