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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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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uō qiú |
解釋:
一種球類運動。英語table tennis翻譯而來。約於十九、二十世紀間起源於英格蘭。玩法是張網於長方桌上,兩人用球拍對拍乒乓球。分單打和雙打。以先得到二十一分為勝一局,一般比賽採三局二勝或五局三勝制。也稱為「乒乓」、「乒乓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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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桌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able Tennis |
作者: | 翁梓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桌球是起源於英國,雙方中間隔著球桌,手執球拍,揮擊一小白球的一種球戲。比賽分單打、雙打與混合雙打等。 國際最高桌球運動組織為國際桌球聯盟(International Table Tennis Federation,簡稱ITTF),成立於一九二六年,會址設在英國倫敦。 國內比賽選擇發球、接發球、方位或對方先選的權利,得以猜球、猜拳或擲錢法定之。 桌球比賽之打法,單打時,先由發球員作有效發球,繼由接發球員作有效回擊,此後雙方輪作有效回擊。雙打時,先由發球員作有效發球,次由接發球作有效回擊,繼由發球員的同伴作有效回擊,續由接發球員的同伴作有效回擊,此後雙方球員依此次序輪作有效回擊。 一局桌球比賽先得二十一分的一方為勝方;但雙方均得二十分後以連續先得二分的一方為勝方。而一場比賽應包括三局二勝制或五局三勝制。 桌球發球每發五分後,該接發球方應換為發球方,依此輪換直至該局結束,或直至雙方均得二十分,或實施促進制度,其後之發球及接發球次序應為相同,但每位球員每回僅輪發一分球。而在雙打每次換發球時,前接發球員應變為發球員,前發球員的同伴應變為接發球員。一周中首先發球的一方,應於該場次局首先接發球,而在雙打決勝中當一方先得十分時,輪到接發球的一方應互換接發球次序。 桌球拍的形成因握拍法而有兩種。一種為直拍,即執筆式球拍;另一種為橫拍,即握手式球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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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桌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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