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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fān yì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ān yì
解釋:
  1. 將某種語言文字用另外一種語言文字表達。
    【例】在大型國際會議裡,常有同步翻譯的服務。
  2. 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
    【例】這組密碼我翻譯不出來。
  3. 從事翻譯工作的人。
    【例】請將這封德文信交給翻譯翻成中文。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翻譯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ān yì
解釋:
1.將某種語言文字用另外一種語言文字表達。《文明小史》第二回:「虧得柳知府能言慣道,不用翻譯,老老實實的用中國話攀談了幾句。」也作「繙譯」。
2.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如:「這組密碼我翻譯不出來。」
3.從事翻譯工作的人。《文明小史》第一三回:「洋務局裡的翻譯是現成的,立刻拿鉛筆畫了封外國字的差人送去。」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翻譯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ranslation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傳統翻譯理論界定翻譯為:翻譯是將一種語言或文字所包含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或文字表達出來。
  傳統翻譯理論認為,語言或文字所包含的意義可以獨立存在於語言或文字之外,就因為如此,翻譯者可以將一待譯對象的意義轉移到另一種語言或文字;翻譯就是將一種語言或文字變成另一種,將前者的意義轉移給後者。傳統翻譯理論對「意義」有特定的看法,認為語言或文字之有意義,在於其能指示(refer to)、反映(reflect)或對應(correspond)客觀世界的事實,翻譯即是將這樣的「意義」加以轉移的活動。當然好的翻譯要顧及的不僅是語句的意義,更要關照到語句的表達形式、情感和語法,但翻譯的核心仍是「意義」的移轉。
  傳統翻譯理論遭受到的批評主要有二:第一,英國語言學者哈斯(W. Haas)認為,語言或文字所包含的意義並不能獨立於語言或文字之外,他持晚期維根史坦(L. Wittgenstein, 1889~1951)的想法,認為語言或文字之有意義並不在於其與客觀世界的事實相對應,而是在於語言或文字的實際用法;哈斯認為不能說翻譯是將語言或文字所包含的意義加以轉移的活動,因為語言或文字所具有的意義根本就是內在於語言或文字,不能與語言或文字割開,翻譯所能做的是用一種語文來表達「近似」另一種語文所表達的意義。第二,當代美國哲學家奎因(W.V.O. Quine, 1908~ )認為,傳統翻譯理論認定一個翻譯的對象只能有一個正確的翻譯是錯的;他認為一個語句在翻譯過程中可以譯為不同。甚至彼此相衝突的語句,他稱這種情形為「翻譯的不確定性」。在奎因看來,傳統翻譯理論對意義的認定根本是錯的,照這個說法,如果一種語文翻譯為另一種語文後,而不能表達原來的意義,則這翻譯工作便毫無意義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翻譯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huan-i̍k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 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
  2. [[動] ] 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
  3. [[名] ] 指從事翻譯工作的人。
同義詞: 通譯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翻譯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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