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廣播電視大學學分計算(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徐輝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廣播電視大學學生的學業考核採取學分制。學生修畢規定的課程並修滿規定的學分之後,由轉播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課程的省、市、自治區廣播電視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其學分計算為:畢業總學分,電子類專業總學分不得低於一百八十學分,機械類不得低於一百八十一學分,理科類在二百學分左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教育部印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關於一九八二屆畢業生工作的幾點意見〕,補充規定畢業總學分不得低於二百學分;各地廣播電視大學應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和省、市、自治區電大規定的必須取得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再加省、市、自治區電大認可的自開課程的學分,作為總學分。凡修完一門課程,取得應得學分並通過規定的實驗考核者,為單科結業,發給單科結業證書;通過單科學習的學生,其學分經累計達到廣播電視大學規定的畢業總學分時,同樣可以取得廣播電視大學畢業證書。隨著廣播電視大學的發展及其專業門類的增多,一九八三年教育部印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教學計畫進程表〕,其中將畢業學分計算要求重新規定為:(1)理工科,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必修課程為工科機械類一百八十九學分,電子類一百八十四學分,理科數學類一百四十八學分,物理類一百四十七學分;地方廣播電視大學選開與自開課程為三十至八十個學分;修完規定課程者總學分不得少於二百二十學分或多於二百八十學分;(2)語言文學、法律、新聞學、檔案學、圖書館學等專業,中央電大的必修課程為一百三十學分,地方廣播電視大學選開與自開課程八十學分,畢業總學分為二百一十學分,畢業者國家承認其三年制大專畢業學歷;(3)經濟類專業,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的全脫產(全日制)學員畢業總學分為二百二十學分,半脫產(半日制)和業餘學習的學員為一百五十學分,發給大專畢業證書。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廣播電視大學學分計算(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