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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改革(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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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宛士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教學改革係指對教學所直接涉及的課程、教材、教法、學法,以及教學效果評價等方面陳舊不合理的部分更新,使能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的實踐活動。 課程改革就是課程發展問題。因為課程體系和課程結構總是隨著社會發展和人的發展而不斷發展,這種發展就是課程的更新變化,即課程改革。 一九八○年代以來,大陸地區中小課程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是:(1)課程結構由原來單一的學科課程,變為學科課程、活動課程和潛在課程。(2)課程設置變化,如小學一年級增設自然課等新課程、高中開設選修課等。 近十多年來的教材改革亦很蓬勃。中小學教師及教育科研工作者重新編輯了語文、數學、自然等若干套新教材,並付諸實驗。取得成功者,報請國家教育委員會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經審查批准後,可以正式出版試用。 在同一時期,中小學教師及教育科研工作者創立了多種多樣的教學方法,主要有:(1)注重學生學習的主體性,從而產生多種自學輔導法教學模式;(2)注重學生學習的差異性,從而形成多種因材施教的教學模式;(3)注重學生個性的創造性,從而發展多種探究式教學模式。 學習方法的改革也是教學方法改革的一面。一九八○年代以來,中小學教師及教育科研工作者重視「學法」的研究和對學生進行「學法指導」。 教學效果評價的改革也是教學改革的重要內容。近十多年來,中小學教師及教育科研工作者探索了新的評價方法。其主要精神是將學生全面發展的德、智、體各方面列出指標,根據指標評定學生達到指標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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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學改革(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