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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貸金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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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oan for student |
作者: | 張芳全 |
日期: | 2012年10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學生貸金為政府提供給學子的一項就學協助,其目的在培育人才,幫助學生在求學期間,毋須顧慮學費,能夠專心向學;然而,學生貸金並非政府提供的社會福利,因此畢業後,借貸者應擔負起攤還本息的還款責任。與一般信貸不同,學生貸金不需審核借貸人的抵押品、經濟及信用狀況,只需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的條件。為減輕日後學子還款利息的負擔,政府現階段採行信用保證機制。 蕭霖指出:「學生貸金實施的目的不外乎是促進教育機會均等,日本「育英會」於1943年(昭和18年)成立,專司學生就學貸款業務;美國麻州也於1956年開始實施助學貸款制度。」就教育收益而言,向銀行借貸來投資教育是一件值得的事情,但教育回收期長,易有不合效益的錯覺,因此,政府當負起擔保及補貼墊付利息的責任,以助學貸款方式幫助學生投資教育,以獲致長遠的利益及幸福。 以學生貸金的方式代替無償的補助或贈與,其目的是適當的導入市場的機能,減少資源的浪費與錯置,政府僅需支付就學期間的利息支出,受教者於學業完成後負起清償貸款的義務,也提醒學生做好生涯規劃,避免盲目升學;我國就學貸款正式建立制度擴大實施,是始於民國六十五年(1976),頒布﹝高中以上學生助學貸款辦法施行細則﹞,實施迄今,辦法歷經多次改進,以更利於學生申請。此外,根據教育部於民國99年(2010)3月修訂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以每個月6000元、每學期30,000元,納入低收入戶學生的生活費貸款額度。 蕭霖(1995)。全方位的教育經費補助─就學貸款。教育研究雙月刊,44,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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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蕭霖(1995)。全方位的教育經費補助─就學貸款。教育研究雙月刊,44,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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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生貸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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