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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組織的目標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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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奎憙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各種社會組織都具有目的性。學校組織目標在提供適當的環境(包括場所、設備與人員),使青少年順利完成社會化的過程,以便圓滿參與社會生活。因此學校組織的目的在於傳遞社會文化;而文化的內容又涵蓋整個人生的領域,包括知識、技術與價值觀念。教育的內容當然也就包括認知、技能與道德三方面,以達到陶冶健全人格服務社會人群的目標。 研究教育目的或學校教育目標者,常強調其時代性與地區性。教育目標既然是由社會規定的,常因時代或社會背景不同而各異。就當代學校教育目標而言,歐美國家比較注重實現民主主義的社會理想,兼顧群性與個性的發展。我國基於三民主義建國理想,於民國十八年由政府訂頒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以後陸續公布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目標,其內涵不外乎國民健康、固有道德、生活知識、職業技能、文化陶冶等方面;近年來則強調民主法治,以及本土化多元價值的理念。這些目標與歐美教育目標相對照,雖有畸重畸輕之不同,卻無基本上的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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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校組織的目標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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