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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美編目規則〕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nglo-American Cataloging Rules],簡稱AACR
作者: 陳昭珍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為了合作編目,英美兩國的編目委員會都感到有統一規則的必要性。早在19世紀英國的巴尼濟(Panizzi)、美國的朱特(Charles C. Jewett)、杜威(Melvil Dewey)及克特(Charles A. Cutter)等人,即已倡議統一編目規則。1908年在美國圖書館學會(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及英國圖書館學會(The Library Association)的支持下合作了[Catalog Rules : Author and Title]。但二次大戰爆發後,阻礙了1941年的[A.L.A. Catalog Rules]及1949年的[Cataloging Rules for Author and Title Entries]以及其附冊[Rules for Descriptive Cataloging in the Library of Congress]等規則之推廣與合作。
  1954年,IFLA的顧問委員會組織了一工作小組,從事世界性的編目規則協調研究。1961年在巴黎召開了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ataloging Principles,會議結果在1963年發表在一篇報告中,即為著名的「巴黎原則」(The Paris Statement,或稱The Paris Principles)。
  1967年在史波丁(Sumner Spalding)的領導下,順利的誕生了符合「巴黎原則」的〔英美編目規則〕(Anglo-American Cataloging Rules,簡稱AACR),但由於美國方面深怕款目的改變造成大型圖書館卡片的混亂,因此1967年的〔英美編目規則〕便分成北美本(North American Text)及不列顛本(British text)兩個版本。
  〔英美編目規則〕在1967年出版以後,雖然在人名標目的選取、團體機關名、畫一題名的設定等都較以往具體可行,但由於人名標目採用最完整的姓名(Full-Name)形式、非書資料之處理規則與圖書相同、圖書館引進電腦技術來處理編目業務及國際圖書館學會聯盟(IFLA)的國際標準書目著錄(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簡稱ISBD)不斷發展等因素,促成了〔英美編目規則〕的修訂,於1978年出版了〔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Anglo-American Cataloging Rules, 2nd Edition)。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英美編目規則〕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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