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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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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ngineer |
作者: | 袁祖望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工程師是工程技術人員職稱之一,屬中級工程技術人員。其任職條件為:有獨立承擔較複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實施或管理的能力,或主持基層單位的技術工作,指導初級技術人員開展工作;有較豐富的技術工作或技術管理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履行崗位職責;較全面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用識,了解國內外的學術動態;獲得博士學位者無工作經歷要求,獲得碩士學位者須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二年左右,獲雙學士學位或取得研究生班畢業證書者須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二年以上,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專科學歷者須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四年以上;具有閱讀本專業外文資料的能力。其基本職責依所工作部門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側重。如在技術管理部門工作,須熟悉並貫徹與本部門有關的方針、政策、技術管理、經濟管理制度及標準規範、指標定額等;能獨立承擔較複雜的工程、技術任務的年度綜合計畫的編製或審查、組織評議、驗收、推廣技術成果;熟悉本部門工作範圍內的歷史和現狀,能提出本部門技術管理年度計畫和長遠規劃,並進行分析論證;能組織和指導初級技術人員的工作和學習。其評審權限亦屬國家教育委員會所設工程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但實際上經授權後,其工作單位可以自行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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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工程師(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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