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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聯賽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nference Games
作者: 張宏亮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運動聯賽起源於美國,因為美國地域遼闊,如果把全國性的比賽集中在一個城市舉行,非但財力無法負擔,時間也不允許,於是運動聯賽的制度應運而生。
  聯賽與一般的錦標賽不同,主要的區別是錦標賽把所有的參賽隊伍,集合在同一個地方,分幾天從頭至尾一次比賽完成,這種比賽制度最大的缺點是,賽程過於緊湊,連續比賽幾天,無法在比賽過程中吸取經驗及改正缺點。有時因賽程的安排不當,易造成選手心理的倦怠感及運動傷害。
  而聯賽是把全國分成幾個區,比賽隊伍在各相近的地區預賽,各區預賽獲得冠軍的隊伍,才有資格參加全國冠軍的比賽。
  以美國大學籃球NCAA聯賽為例,全國共有二百九十一隊,以地區分成東區、東南區、西區、中區等四區,四區以單淘汰方式決賽,最後再產生年度的冠軍。
  從其比賽的賽程安排而言,聯賽制度有下列幾點特色:(1)比賽有季節之分,季節外各校禁止任何訓練及比賽活動;(2)比賽季中,每隊至少有二次碰頭的機會,各隊在其本校迎戰同區內的他校一次,每隊都有「主場賽」(home games)和「客場賽」(road games)各打一次;(3)地區的冠軍賽和全國的冠軍賽均採淘汰制,所以最後的冠軍一定是沒有敗績的隊伍;(4)比賽期間長,聯賽是利用週六及周日舉行,不影響學生課業;(5)比賽有門票的收入,收入歸地主隊,客隊之交通、食宿自理。
  由於具有相當的特色,其優點是因為利用週末比賽,使球隊於賽後有空檔時間檢討改進,吸取別人的經驗,球技容易進步。又比賽分散在各校舉行,可提升該校的運動風氣,增進全體師生彼此感情,增加校內之團結凝聚力。
  我國在教育部的大力推動下,於民國七十六年(1987)首次舉辦大專院校籃球聯賽,將四十六所大學、學院及五十九所專科學校分成大學院校及專科學校二個聯盟,各聯盟分區預賽、再擇優複賽、決賽而產生聯盟的年度冠軍。這種辦法將原來每年舉辦一次的大專院校籃球錦標賽改為聯賽方式舉行,對校內運動風氣的培養有相當的助益。
  除了大專籃球聯賽外,目前教育部正積極將這種制度堆廣到大專排球、大專棒球及高中籃球聯賽等,相信對運動風氣及成績的提升等,將有一突破性的進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運動聯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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