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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師大學堂師範館章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方彤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京師大學堂師範館章程〕是中國近代第一部師範教育法規,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公布的〔欽定京師大學堂章程〕的一部分。規定師範館為京師大學堂的附設機構,「招考舉貢生監入學肄業」,考生自願投考,在京考試或由各省擇優保送,學制四年,畢業生擇其優異者給予中、小學堂教習文憑,隨後可在中、小學堂任教。師範館每週授課約三十小時,每門課程的課時也有嚴格的規定。所設的科目與京師大學堂其他專業一樣,另加一門教育,共十四門課程,即:倫理、經學、教育學、習字、作文、算學、中外史學、中外輿地、博物、物理、化學、外國文、圖畫和體操。每門功課都有成績考核,考核分月考、期考和年考三種,期考和年考的分數,同平時分數平均計算。評定分數以百分制計算,百分為「滿格」,六十分為「及格」。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京師大學堂師範館章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