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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律 - 教育百科
ˊ
ˋ
ˋ
shí èr lǜ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í èr lǜ
解釋:
相傳為黃帝的樂官伶倫利用竹筒長短造成發音高低不同的原理,而定出的聲律準則。分為陽律六: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陰律六:林鐘、南呂、應鐘、大呂、夾鐘、中呂。也稱為「十二宮」。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十二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hih Êrh Lü
作者: 郭玉茹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音樂理論。中國明代朱載堉首創的樂律學名詞,用以規定十二平均律中各律管長度的一套精密的比例數。從黃鐘律標準音算起,按照一定的生律法,在一個八度之內連續產生十一律,使每相鄰兩律之間都成半音,稱為十二律。在文獻中最早記載,見於《國語.國語下》周景王二十三年(西元前522)伶州鳩論樂。十二律的名稱由低到高依序為: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朱載堉用開方的方法來計算律管的長度,使十二律間的音程達到嚴格的均勻性,得出了精密程度達到二十五位數的數據,發表在其著作《律學新說》(1584作序)中,成為人類文化史上最早出現的十二平均律數學理論。
參照:
《中國音樂辭典》、《中國大百科全書.音樂舞蹈》。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十二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