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律管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章錫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管律所用的正律器,通稱律管,或簡稱律。管律,是按氣柱發音原理的定律法。律管按製作材料區分,有竹律、銅律、玉律等。若按用途區分,有竽律、笛律、叉手笛等。律的定音、畫分作用在中國起源很早。據〔呂氏春秋.仲夏紀.古樂〕的記載,黃帝時樂官伶倫奉命制律,於崑崙之陰,擇取中心空透、竹肉厚薄均勻,長三寸九分,也有人認為應該長九寸的一段竹子,吹出的音作為黃鐘的宮音,並以此標準音管,逐次制作十二管,以辨別十二律,這是很合乎科學的作法。但又聽鳳凰的鳴聲,來核驗管音,似乎玄虛,三寸九分也不知是使用何種規格的尺。另外,律管一般須作管口校正,以得到準確的音高,方法是在管內氣柱長度之外,補充以各種溢出管口外的氣柱長度,以矯正誤差。如晉代荀勗找到的黃鐘笛管口校正,相當於一個黃鐘長度與一個姑洗長度之間的差數。明代朱載堉在各律管以十二平均律半音由低向高迭進時,把各律長度依次除以12√2,使其後依次縮短,同時把各律管的內徑依次除以24√2,使其依次縮小,以保證音高的準確。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律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