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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克森總統紀念圖書館(美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he Richard M. Nixon Library
作者: 王梅玲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美國羅斯福總統(Franklin D. Roosevelt)為使歷屆總統文件得以長久保存,供眾利用,特於1939年建立羅斯福總統圖書館(Franklin D. Roosevelt Library)作為示範。1955年通過的總統圖書館法(Presidential Libraries Act of 1955),為其後總統圖書館設立的根據。其後國會又於1978年修改總統紀錄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 of 1978),於1986年修改總統圖書館法(Presidential Library Act of 1986),明定總統圖書館歸屬美國聯邦政府,代行保管前任總統及其家屬與政治夥伴之公文、紀錄、重要紀事與用品。目前已有10所總統圖書館,加上正在興建之布希圖書館共11所,尼克森圖書館(The Richard M. Nixon Library)為其中之1所。
  尼克森為美國第37任總統,生於1913年1月9日,卒於1994年4月22日,總統任期從1969年1月20日至1974年8月9日,因水門事件辭職,由福特(Gerald Ford)繼任總統。尼克森出生於加利福尼亞州(California),於惠特爾學院(Wittier College, Wittier, California)及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 Durham, N.C.)法學院畢業後任律師,曾任國會議員,加州聯邦參議員,在艾森豪總統時代擔任副總統,1960年與甘迺迪總統競選總統失敗後回加州。1968年擊敗民主黨候選人韓福瑞當選總統。任內曾經歷越戰,1972年2月間訪問中國北平,並與周恩來在上海發表著名之聯合公報,彼此尊重對方的歧見,美國了解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並承認周恩來所提的和平共存原則。1974年發生水門事件而終止其總統生涯。
  1974年福特總統特赦尼克森,同時總統顧問宣布尼克森與美國聯邦政府一般事務署長(Administrator of General Services)間有關處置尼克森總統在任時之4,200,000件之公文資料之協議,不僅允許尼克森合法持有這些文件與著作財產權,並且同意將這些尼克森總統紀錄暫時移至加州一處檔案存放場所,準備3年後總統圖書館建好再正式遷移。但是此項協議遭到國會反對,並於1974年12月頒布「總統紀錄與資料保存法」(Presidential Recordings and Materials Preservation Act),賦與美國政府保管尼克森總統紀錄、文件與錄音帶之權力。這些資料保留在華府(Washington, D.C.),提供美國政府參用,並由一般事務署長負責資料之管理、保存、安全、組織與供眾利用,這些資料遂成為美國政府之財產。雖然尼克森無權保有這些資料,但1969年5月12日宣布成立總統圖書館基金會。圖書館建地曾經考慮多處:如Whittier College, San Clemente與Duke University等。最後1987年決定建於尼克森之故鄉加州猶巴林達(Yorba Linda, California),共花費美金21,000,000元建造,於1990年7月19日完成,並於1994年3月正式啟用。
  該圖書館收藏尼克森擔任國會議員與副總統時代之紀錄與總統任期時之少數文件之影本。非檔案館藏約有130種1950-1969年代之影片、900卷尼克森在1952-1969年各地演講錄音帶、19,000幅1947-1962年間之照片;與1,600種不同圖書,包括:尼克森辦公室1947-1959年間裝訂成冊之〔國會紀錄〕(Congressional Record),與其任副總統時出國旅遊受贈圖書,及其分類整理好之惠特爾學院教科書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尼克森總統紀念圖書館(美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