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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意目標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ffective objective
作者: 林永豐
日期: 2012年10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情意領域目標強調個人對於人事物的感覺、情緒、態度、興趣、鑑賞等方面的學習。繼Bloom於1956年發表《教育目標的分類:認知領域手冊》一書後,D. Krathwohl等人於1964年發表《情意領域手冊》,認為個人價值觀及品格的形成,是一個逐漸內化的過程,才慢慢形成個人品格的一部份。兒童從「媽媽說… 」「老師說…」進步為「我相信…」,便是將某信念加以內化的一種現象。   Krathwohl所提出的情意目標,包括下列五個層次:(1)接受(receiving):對特定事物或活動表示關心;(2)反應(responding):經由某種參與的形式表示出對事物的反應;(3)價值判斷(valuing):對特定事物透過正反面的態度表示贊成或反對;(4)組織(organizing):遇到多種價值需要判斷的情況時可以組織並決定孰重孰輕;(5)價值或品格的形成(characterizing):學習者持續的依據所接受的價值行事,並將這種行為融入自己的人格之中。   情意目標本身是很難用可觀察及可評量的詞句寫出。例如,對於「讓學生具有愛鄉的情懷」這樣的目標,基本上很難以具體而特定可觀察的詞語來鑑定是否達成與否。此外,情意目標的評量比較困難,通常要經過「轉化」其目標成具體目標,才能夠進行。常見的評量是以問卷、或是檢核表的方式。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情意目標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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