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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意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ignification
作者: 朱啟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指意德文為Bedeutung,是指一個名詞或命題的含義(connotation)及衍伸義(denotation)意義,英文字也譯為「有意義」或「顯著」。
  從一個符號或標誌,即表示其所欲表達的指意。依其類型,鮑德溫(J.M. Baldwin)將之區別為:(1)不可或缺的指意(the Indispensible Signification);(2)理所當然的指意(the Banal Signification);(3)習得的指意(the Informational Signification);(4)全部的指意(the Complete Signification)。第一項是近乎對象的本質性定義。如「石頭」即是以具有擴延性為其不可或缺的定義,但實際上許多的名詞往往只能達到操作性的定義。第二個是一般人所理解的意義,即使所了解的內容不同,仍是指向同一名詞或命題。第三個是指由情境中所習得的意義。如任何一個符號或文字對初學者要學了才能知道;但對已學得的人而言,則是理所當然或早已明白的。第四個是對前述三項能正確陳述其意義的總合。由此可知,習得的意指在教育活動中最有根源性。因為即使是一項理所當然的意指,也可能是約定俗成後加以使用的,但仍然需要經過學習的階段。並在學習階段中,會使得學習者對原本理所當然的意義做進一步的釐清,而確切的明白其意義。名詞所具不可或缺的意義,常視其所呈現的情境而定,在不同的情境中或對不同的人,同一個名辭即有不同的意義,即如指意一辭,可以譯為有意義或顯著,即是因用者在行文時,就文字敘述而作的變通應用。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指意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