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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中學(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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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韓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全日制中學是大陸地區普通中等學校的主幹部分,與成人(或業餘)普通中學相對,招收小學和初中畢業生,實施全面的普通中等教育。一九五一年十月公布的〔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提出,全日制中學修業六年,分為初中和高中兩級,各三年。此後雖經多次變動,此模式大體未變;一九八三年,教育部與勞動人事部、財政部、國家計畫委員會聯合發出〔關於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結構,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文件,提出將部分全日制普通高中改辦為職業中學或職業學校,並在普通高中增設職業技術課,以適應國家經濟體制、產業結構、勞動就業市場的變化。 一九八五年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青少年從中學階段分流:初中畢業生一部分升入普通中學,一部分接受高中階段職業技術教育;高中畢業生一部分升入普通高等學校,一部分接受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在課程方面,一九五○年教育部頒發的第一個〔中學暫行教學計畫(草案)〕規定:全日制中學設政治、語文、數學、自然(初中)、生物(高中)、化學、物理、歷史、地理、外語、體育、音樂、美術、製圖(高中)等十四門課。一九五二年取消自然,一九五七年取消製圖。一九八一年教育部頒發新教學計畫,除上述十二門基礎課外,增加了生理衛生和勞動與職業技術課(如電器修理等)。六年制重點中學在高中二、三年級增設選修課。高中三年級上學期開設人口教育講座。全日制中學現行課程要求貫徹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特別是語文、數學和外語基礎,學習基礎知識,掌握基本技能,發展智力,培養能力,使學生身心正常和諧發展,具有健全體質。 一九九三年,各地共有全日制普通中學八萬二千七百九十五所,在校初中生四千零八十二萬二千人,高中生六百五十六萬九千一百人,教職工四百十三萬三千二百人,專任教師三百十六萬六千八百人。(參見「普通中等學校」、「中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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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全日制中學(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