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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讀學校(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史曼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工讀學校是大陸地區對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的中學生,採取一種特殊教育形式的半工半讀學校。其性質仍屬普通教育。
  中國第一所工讀學校是北京市工讀學校,成立於一九五五年。後來在許多大、中城市都成立了工讀學校。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停辦,一九七八年開始恢復和重建。一九八一年四月國務院批轉了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關於辦好工讀學校的試行方案。一九八七年六月國務院又轉發了國家教育委員會、公安部、共育團中央〔關於辦好工讀學校的幾點意見〕,對工讀學校的性質、任務和辦學指導思想等一系列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工讀學校的任務是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把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的學生,教育、挽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並掌握一定的生產勞動技術和職業技能,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用的人。辦學指導思想是,「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學育人,造就人才」。
  工讀學校的學習年限,根據學生原有文化程度和接受教育的表現,一般為二至三年。
  工讀學校的教育方式,不同於一般普通中學,是採取邊學習、邊勞動的教育方式。對學生除了進行一定的文化課學習外,著重進行轉變思想和矯正錯誤行為的教育。對他們仍要堅持正面教育,熱情關懷,嚴格要求,啟發誘導,耐心教育,尊重他們的人格,把他們看作受害者,不歧視,不厭棄他們。正式的畢業生,在升學、就業、參軍等方面,受到與普通中學畢業生同等的對待。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工讀學校(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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