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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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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Direct Instruction |
作者: | 郭玉霞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指導教學是指以學科為重點、教師為中心的一種大班級教學方式。在此教學過程中,學生對於活動或教材沒有選擇的自由,教師與學生之間進行以學科為範圍的問答,而其特色則在於學生在教師的示範、指導之下作較長時間的練習,一直到精熟。 依據學者們的研究發現,要有效實施指導教學,必須在學習環境中安排五個條件。第一,以學科為重點。教師將學科的學習排在第一優先,在教學中重視與學科有關的活動及對話,其他與學科無關的互動則被忽視,這種安排使學生專注於學科,提高在學科上的表現。第二,教師的指導與控制。在教學設計上,教師選擇學習任務、決定團體的型態、維持中心的角色,學生的選擇與自由則減到最低。第三,教師對學生有高期望。教師要求學生在學科上有優異的表現、關心他們在學科上的進步、鼓勵學生表現能增進學科成績的行為。第四,適當安排學習的時間。在教學過程中,增加學生專注於學科的時間。第五,中性的感情。在教學過程中,教師避免用負面的言詞如批評、嘲諷、責罵等,這些言詞會阻礙學生的進步。 一般而言,指導教學的模式包括下列五個階段: 1.引介階段。在此階段中,教師建立課程的架構。換言之,教師向學生說明他的期望、課程的內容、目標與程序,以及學生應負的責任與應有的表現。 2.講述階段。在這階段中,透過證明與舉例,教師解釋新的概念或技能。教師若能透過口語及具體的物件來傳達所要教的概念或技能,會有助於學生的學習。而教師必須用適當的問題來檢視學生對於這些新概念或技能的理解程度。 3.有結構地練習。教師帶領學生團體以固定的步驟來進行練習。在此過程中,教師必須對學生的表現予以回饋,增強他們的正確反應並糾正錯誤的表現。 4.教師指導下的練習。教師提供機會給學生自行練習,但仍在旁巡視,必要時提供回饋。 5.獨立練習。學生必須在上一階段達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正確度才可進入這一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學生可在家或在教室內獨立練習,其目的在使新學習能保留並進一步熟練。 在上述五個階段中,有三個階段都與練習有關,而強調教師的指導與練習的安排正是指導教學模式的特色。許多研究證實:這一摸式對於來自低社經背景的學生在閱讀與數學的學習有幫助,但不一定適用於所有的學生或所有的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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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指導教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