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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改造功能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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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Reconstruction, as the Function of Education |
作者: | 徐宗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改造」(reconstruction)一詞,美國教育家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在其[哲學的改造](The Reconstruction of Philosophy)一書中,就曾經用過;又在其[民主與教育](Democracy and Education)一書中,亦有「改造」一詞的出現。杜威使用「改造」一詞常與「轉換」(transformation)、「重組」(reorganization)等交互使用,其涵義為有機性地加以改變之意。基於此種觀點,教育的功能,不僅延續了社會的生命,而且也在教育的指引下,社會有了重新的組織,重新的轉換,作出了有機性的改變。這種轉換或重組,蘊涵了目的性的改變在內;而社會的變遷,遂隨著教育的實施而有所改變,亦即有了一定程度的價值體現。美國教育家布拉彌德(Theodore Brameld, 1904~)即是主張以教育來改造社會的學者之一,強調以民主的程序、和平的方式,從共同協商,建立共識,付諸行動的程序,利用教育達成社會改造的目的。就社會的改造而言,這也是以社會自我的價值的實現作為教育的一項功能的主張;同時,也是教育學者認識到教育有促進社會進步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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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的改造功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