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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長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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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ān zhǎng |
解釋:
1.唐代、五代時對山居講學的人的敬稱。至宋、元時書院設山長,講學兼領院務。《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三回:「歷城縣請他做歷城書院的山長。」《文明小史》第二二回:「本是郎中放的知府,因為辦軍裝的事罣誤了,制臺為他學問好,請他做個書院的山長。」 2.指隱居的人。宋.陸游〈遣興〉詩二首之二:「退歸自合稱山長,變化猶應侍帝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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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山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周愚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山長係五代以降,掌書院者之職稱。〔荊湘近事〕云:「五代蔣維東隱居衡岳,受業者號曰山長。」主持書院者,除山長外,亦有稱洞主、洞正、堂長、山主、院長等名目。如〔玉海.宮室〕載:「南唐昇元中,白鹿洞建學,以李善道為洞主。」又〔白鹿洞志〕云:「周耜宋孝宗淳熙中為洞正。」及「原學錄楊日新年老德成,擬請充書院堂長職事。」另〔宋史巷.王鑰傳〕,度宗咸淳七年(1271),詔王鑰充上蔡書院山主。 元代,書院改由官設後,設山長一員,由禮部、行省或宣慰司任命。明、清則由地方官禮聘。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詔改山長為院長,擇經明行修,堪為多士模範者充任;惟習慣上仍稱山長。清末,復名為山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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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山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