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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機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ù yīn jī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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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錄音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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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ù yīn jī |
解釋:
一種能將聲音的振動轉換成電磁信號,記錄於磁帶或記憶體上,並可將其上的信號轉換成聲音播放的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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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錄音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ape Recorder |
作者: | 朱則剛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錄音機是指用以錄製與播放錄音帶的機器;可依其使用的錄音帶規格而分為卡式錄音機(audiocassette recorders)與盤式錄音機(open reel audio recorders)等,並可因其錄音的分軌型式而分為立體聲(stereophonic,或簡稱stereo)錄音機、單聲道(monoaural,或簡稱mono)錄音機與四聲道(quadraphonic)錄音機等。 一般的錄音機多半同時具有錄音與播放的功能,因此在實質上是錄放音機。其中稱為錄音座(audio deck)者,如卡式錄音座(cassette deck),則雖能錄與播放聲音,但不能擴音,必須利用耳機收聽或透過擴大機與音響喇叭播放;而小型的隨身聽錄音機則在設計上即是以利用耳機收聽為主。 錄音機在構造上由錄放音頭、消音頭,以及捲帶的馬達等機件所組成。在錄音時,錄音帶先經過消音頭將磁帶上音訊消除,以免重複錄音。 一般而言,錄音機的錄音與放音均以手動操作;有的錄音機則裝置有音控錄音(voice operated recording, 簡稱VOR)的裝置,在設定後,可以自動偵測感應聲音,而啟動錄音裝置,並在音訊消失時,自動停止,如此可以充分應用錄音帶,延長其有效錄音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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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錄音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
lo̍k-im-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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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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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錄音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