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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風俗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高強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朱子認為綱紀不振於上,則風俗頹弊於下。當時浙中的習俗為軟美之態,依阿之言,不分是非,不辨曲直,於是不復知有忠義名節之可貴。上行下效,君風民草。如果奸邪小人當道,或者無道德學識,重爵祿輕名義的人士得寵,則綱紀敗壞,世風日下。因此端正風俗以行仁義是迫切而必要的。因在〔近思錄〕中載:「明道言於朝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宜先禮命近侍賢儒及百執事,悉心推訪有德業充備足為師表者;其次有篤志為學材良行修者,延聘敦遣,萃於京師,俾朝夕相與講明正學。其道必本於人倫,明乎物理。其教自小學灑掃應對以往,修其孝弟忠信,周旋禮樂,……其要在於擇善修身,至於化成天下。」
  風俗是文化的一部分,中國自古便認為治者有移風易俗的責任和作用,因為上所行者,下必效之。即在目前民主時代,這種作用仍然存在,風俗邪正,表現文化品質,也表現國家狀況。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正風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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