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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礎科目(英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Foundation Subjects (U.K.)
作者: 鄭世仁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英國一九八八年頒布了〔教育改革法案〕(Educational Reform Act),開始實施「國定課程」(National Curriculum)。在國定課程中,每個學生皆需修習十個科目,其中英文、數學及科學稱為核心基礎科目(Core Foundation Subjects);另外七科是基礎科目(Foundation Subjects)。
  七個基礎科目包括:藝術(Art)、地理(Geography)、歷史(History)、現代語言(Modern Language)、音樂(Music)、體育(Physical Education)及科技(Technology)。各科的主要教學重點簡述如下:
  1.藝術:(1)在教授藝術科目時,應採用各種不同的材料,例如紡織原料、蠟染印花布料等;(2)在中學階段,藝術課程應該與其他創造性科目(例如舞蹈、戲劇、音樂等)相互聯結;(3)各種有關社會、經濟之設計應納入藝術科目中。
  2.地理:(1)在介紹地理環境時,可以把在該地發生的重大社會及政治事件的地理背景一併解說;(2)世界經濟的相互依賴情形,要在不同的地理主題中去探討;(3)生態及環保問題,要加入此科目中。
  3.歷史:(1)要加強學生的歷史探究能力。例如分辨不同的資料與證據並對其有效性及可靠度加以判斷。在研究各項主題時,要提供第一手資料給學生,尤其是在教當地歷史時,更需如此;(2)鼓勵學生從不同的觀點來看事件,並以歷史的證據來進行判斷及闡釋;(3)二十世紀及當今的世界以及歐洲史是本科目的重點。
  4.現代語言:(1)要提供多樣的選擇,尤其是歐洲的語言;(2)強調以溝通的方法來進行教學,而不強調文法的正確性,學生能應用此種語言與人溝通,才是關鍵問題;(3)加強聽說的能力,並以此作為考試的方法。
  5.音樂:(1)把當代各種流行音樂納入其中;(2)兼重樂曲的實際創作及樂譜的了解;(3)鼓勵學生選擇一項樂器並會演奏。
  6.體育:(1)強調健康的重要性;(2)兼重個人的遊戲與團體的遊戲;(3)與課程中其他的創造性科目(例如舞蹈)相聯結。
  7.科技:(1)把科技引入初級及中等教育中,是國定課程的一項新發明;(2)強調實際操作的能力,使學生有機會發展其創造力;(3)幫助學生符合工商企業界的用人需求。
  以上七科,除了現代語言是在中學階段實施,其餘皆自小學起到義務教育結束時全程實施。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基礎科目(英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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