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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造力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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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àng zào lì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chuàng zào lì
解釋:
與智力同為個人心理能力。是經擴散思考而表現於外的行為,具有變通、獨特、流暢三特徵。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創造力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reativity
作者: 簡茂發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創造力是現代教育與心理學領域中經常討論的主題,從一九五○年全美心理學會會長基爾福(J.P. Guilford)倡導創造思考的研究以來,有關創造行為的研究文獻大量增加,研究成果已相當可觀,惟對「創造」一詞的定義和解說,則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歸納言之,主要有兩種見解,其一視創造為能力,另一則視創造為歷程。
  主張創造為心理能力之學者有基爾福、葛佐爾斯(J.W. Getzels)、傑克森(P.W. Jackson)、麥克堪農(D.W. Mackinnon)等人。基氏將思考分為兩種方式,即擴散性思考和聚斂性思考;前者與創造力有關,此種思考形式是在解決某一難題時,能從各方面想出許多不同的解決方法。葛、傑二氏認為創造是一種認知型式,即修正已知,探索未知,並進而組成之的能力傾向。麥氏認為創造者對經驗的記憶與應用能力均超越常人,能明辨事理,想出解決問題的適當辦法,並使新知識與舊經驗融會貫通而加以應用。
  主張創造為心理活動歷程之學者有瓦拉思(G. Wallas)、泰勒(I.A. Taylor)、克尼洛(G.F. Kneller)、陶倫斯(E.P. Torrance)等人。瓦氏認為科學或藝術的創造過程大體可分為四個階段:(1)準備期,(2)醞釀期,(3)豁朗期,(4)驗證期。泰氏以為創造歷程必經的四個階段是:(1)暴露階段,(2)潛伏階段,(3)豁朗階段,(4)執行階段。克氏就上述分段,益以其個人觀點,增為五個階段如下:洞察、準備、醞釀、豁朗、驗證。陶氏注重創造的過程,將其界說為:「創造思考是一序列的過程。此一過程包括對問題的缺陷、知識的鴻溝、遺漏的要素以及不和諧等之察覺;進而發覺困難,尋求答案,提出有關的推測和假設;並對此等假設求證、再求證,或修訂假設,再進一步求證;然後將獲得的結果提出報告,傳達於別人。」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創造力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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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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