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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行為分析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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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pplied Behavior Analysis |
作者: | 王文科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各類型的障礙兒童雖多適用應用行為分析予以矯正,但特別適用於中、重度智能不足者,尤其是有重度學習問題的智能不足者格外適用。 應用行為分析係指在教學情境中,應用學習理論之原理並予以評鑑。依照渥雷里(M. Wolery)、貝利(D.B. Bailey)和蘇蓋(G.M. Sugai)的見解,應用行為分析分成六個步驟: 1.教師確認總的目標:通常以廣泛的問題表之。該目標包括學生需要從事更多的工作技能領域,或有待減少的不當行為(如某甲對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困擾)。 2.教師蒐集被確認之技巧領域或行為方面的更進一步資料:通常採基準線(baseline)評量而得。基準線評量即在告訴吾人學生目前表現的功能層次。經過教學之後,教師便可將其表現與原來的基準線表現,進行比較(如某甲每小時平均離座十五次)。 3.教師確定具體的教學目標:即教師把總的目標細分成能讓兒童學習的若干項具體的目標(如某甲在離座之前,至少能安靜地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十分鐘)。 4.教師設計並執行介入方案(intervention program),以增加所需技能或減少不當行為(如某甲未經允許離座,便無法在每次結束時享有五分鐘的休息)。 5.教師通常每天測量學生的表現,而調整其進步的步調(如教師每天觀察某甲二十分鐘,計算其在固定時間離座行為的次數)。 6.教師評鑑介入方案的效果:通常採圖示方式表示學生在介入方案實施期間的表現,並取之與基準線比較;據此評鑑結果,教師可以決定是否持續、修正或終止該介入方案(如教師記錄某甲每天離座行為,並以圖示之;若某甲有三天的時間沒有任何的進步,該作法須予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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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應用行為分析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