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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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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劉堅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專是中等專業學校的簡稱,是大陸地區實施中等專業教育,培養各類中等專業人才的學校教育機構。在授完相當於高中文化程度課程基礎上,進行專業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一九四九年後,大陸地區全面參照前蘇聯中專學校的專業設置、教學計畫、教學大綱、教材、教學方法、規章制度和學校組織體制開設中專學校。包括中等技術學校和中等師範學校;前者又分為工業、農業、林業、醫藥、財經、政法、體育、藝術及其他各類。規定中等專業學校教育學制為:招收初中畢業生,工業、農業、醫藥專業三年,財經專業二年半。一九五三年全大陸地區有中專學校一千四百三十八所,在校學生六十六萬八千四百人。此後,中專學校修業年限有所延長,招生對象也擴大為兼招高中畢業生。 一九八○年規定中等專業教育學制為:初中畢業生四年或五年,保留三年;高中畢業生二年至三年。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指出發展職業技術教育,要以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為重點,發揮中等專業學校的骨幹作用,使中專學校辦學管道和形式呈現多樣性。主要有中央和省、市業務部門主辦的;有教育部門、地(市)和大型廠礦主辦的;一九八○年代隨著鄉鎮企業發展對人才需求,出現少量縣屬學校。除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外,還有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電視中等專業學校、廣播中等專業學校、函授中等專業學校等形式。到一九九二年,各地全日制中等專業學校發展到三千九百零三所,在校學生二百四十萬八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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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專(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