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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劍(西洋劍)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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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Fencing |
作者: | 林正常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擊劍是一個運動競賽的項目,源自於中古世紀歐洲的劍術。在希臘、羅馬時代,流行以短刀做為武器。中古時期,騎士以雙手握持寬刀長劍。十六世紀,演進成輕巧靈活的刀劍。及至十八世紀,歐洲的王公貴族競相研習劍術,法國、義大利與匈牙利之劍術風氣大開,奠下日後發展的基礎。 擊劍比賽包括三種不同形式的劍,即鈍劍(fleuret)、銳劍(epee)及軍刀(sabre)。由於電審器的使用,選手除傳統的白色制服、面罩、手套外,還裝備有連接電路的體線以及覆蓋身體有效部位的電衣。雙方選手是否得分,均可由電審器的燈號顯示。 鈍劍又名輕劍或花劍,劍刃扁平而窄,輕巧而柔軟,以刺擊為主,重細膩的攻防技巧,比賽時,取得優先攻擊權者才能得分,有效得分之身體部位限於軀幹正面及背部。 銳劍又名重劍或決鬥劍,劍身較鈍劍為重,護手也較大,劍刃較粗硬,比賽時得分的有效部位,上自頭頂,下至腳尖,遍及全身,選手比賽時,刺中對手時,電審器自動亮燈。 軍刀又名馬刀,劍刃呈三角形,較銳劍為細,比賽時,除刺擊外,更可以砍、削與挑擊中對手得分,有效得分部位為腰部以上之身體部位(含頭與雙手)。擊劍比賽時,雙方在長十四公尺、寬二公尺的擊劍道上較量。擊劍道有中線、預備線與兩端之端線。劍手雙方比賽時不得跨出邊線,否則判罰後退二(鈍劍)或一公尺(銳劍與軍刀),如劍手雙腳退出端線,判罰失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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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擊劍(西洋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