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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兩半斤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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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ā liǎng bàn jīn |
解釋:
舊制一斤等於十六兩,半斤即是八兩。比喻彼此分量或程度不相上下。《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張協狀元.第二四出》:「你兩個八兩半斤,好一對人客和主人。」也作「半斤八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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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八兩半斤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即「半斤八兩」。見「半斤八兩」條。01.《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張協狀元.第二四齣》:「(淨)少我那房錢到嗔。(丑)罵得我教人怎忍。(末)你兩個八兩半斤。(生)好一對人客和主人。」02.《五色石》卷八:「﹝霓裳﹞若論容貌,與鸞簫竟是八兩半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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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半斤八兩」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斤、兩都是計算重量的單位。宋制以十六兩為一斤,半斤就等於八兩,所以用「半斤八兩」來比喻兩者相等,彼此一樣。在宋代的戲曲已見使用,如《張協狀元》裡一個粗獷的淨角和一個滑稽的丑角為錢起了爭執,居中調停的末角就說兩人「半斤八兩」,一樣無理。《宋元戲文輯佚.王質》:「伊嬌俊,我鶻伶,算半斤八兩稱兒稱著不沉不輕。」意思是兩人一樣輕巧嬌美,可見此為當時常用的俗語。後來「半斤八兩」就被用來比喻彼此相當,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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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此處所列為「半斤八兩」之典源,提供參考。 ※#《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張協狀元.第二八齣》(1)(末)兩個半斤八兩。各家歸去不須嗔(2)。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續傳燈錄.卷二四.明州瑞岩石窗法恭禪師》。 (2) 嗔:音ㄔㄣ,生氣、發怒。〔參考資料〕 《續傳燈錄.卷二四.明州瑞岩石窗法恭禪師》見得徹,用時親,相逢盡是個中人。望空雨寶休誇富,無地容錐未是貧。踏著秤鎚硬似鐵,八兩元(原)來是半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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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張協狀元.第二四齣》:「(淨)少我那房錢到嗔。(丑)罵得我教人怎忍。(末)你兩個八兩半斤。(生)好一對人客和主人。」
02.《五色石》卷八:「﹝霓裳﹞若論容貌,與鸞簫竟是八兩半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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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八兩半斤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