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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皮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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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Green Paper |
作者: | 伍振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綠皮書〕是英國教育科學部於一九七七年七月間國會所提出的一分諮議文件,名為〔中小學教育諮議報告〕(Education in Schools : A Consultative Document)。由於尚未形成政策,故以綠皮書的形式出現,以示與白皮書(White Paper)有區別。 〔綠皮書〕全文分為十部分:第一部分計二十節(1.1~1.20)為前言;第二部分計三十一節(2.1~2.31),討論課程問題;第三部分計二十節(3.1~3.20),討論標準與評量問題;第四部分計兩節(4.1~4.2),討論學校間的互轉問題;第五部分計六節(5.1~5.6),討論少數民族的特別需要問題;第六部分計四十節(6.1~6.40),討論師資問題;第七部分計九節(7.1~7.9),討論學校與工作生活問題;第八部分計八節(8.1~8.8),討論學校與社區問題;第九部分計三節(9.1~9.3),為結論;第十部分計四十七節(10.1~10.47),為計畫及建議。正文之前,尚有當時教育科學部國務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for Education and Science)威廉斯(Shirly Williams)的前言;文末另有附件三種,分別提供有關師生人數,一九六五至一九七八年度的教育經費與分配,以及成績評量小組(The Assessment of Performance Unit,APU)的任務。 〔綠皮書〕之提出,主要是回應首相(Prime Minister)於一九七六年十月十八日在牛津郡拉司金學院(Ruskin College, Oxford)的一次講演中,提出對於教育的公開辯論的呼籲;此次辯論,後來通稱之為「大辯論」(Great Debate),而〔綠皮書〕即教育科學部依據各方面的意見,向國會提出之諮議文件。 〔綠皮書〕所提出之政策規劃,主要在課程方面,附帶及於標準與評量(即考試)。關於課程的改進,教育科學部主張識字(Literacy)與識數(Numeracy)乃是學習中最為重要的核心部分,應成為課程中被保障的領域(Protected area)。此種構想後來在〔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Education Reform Act,1988)中,落實成為國定課程(National Curriculum)及分別在不同年齡參加的學力檢定考試。(參見「〔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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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綠皮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