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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功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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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à gōng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dà gōng
解釋:
  1. 喪服五服之一。用熟麻布做成,用於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眾孫、眾子婦,姪婦,為期九個月。
    【例】在古代若堂兄弟去世,則必須服大功。
  2. 學校、機關團體對有功人員的一種獎勵。
    【例】他代表學校參加演講比賽,並獲得全國第一名,學校記他一次大功,以為鼓勵。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大功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dà gōng
解釋:
1.喪服五服之一。用熟麻布做成,較齊衰稍細,較小功為粗。於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眾孫之喪時服之,為期九個月。《禮記.喪大記》:「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於內。」
2.一種學校、機關團體對有功人員的獎勵。如:「他這次表現優異,記大功獎勵一次。」
3.功勞很大。《書經.大誥》:「敷賁,敷前人受命,茲不忘大功。」《文選.吳質.答東阿王書》:「今處此而求大功,猶絆良驥之足而責以千里之任。」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功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章錫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功」的喪期是九個月,屬喪服五種等級中的第三等。因喪期係以至親的週年為基準,若不及至親,則服喪不必滿週年。此義據〔禮記.三年問〕云:「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孫希旦〔禮記集解〕云:「大功以上謂之親,小功以下謂之疏,期、九月者。雖不及三年之加隆,而其情未至於殺也,故曰期;九月以為間,言在隆、殺之間也。」即九月的大功,次於期喪所服齊衰,喪服用熟麻布製成,做工比齊衰精細,適用情況是男子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及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所穿著之喪服。或女子為丈夫的祖父母和伯叔父母,以至為自己的兄弟所服的。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功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