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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的容許度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arental Permissiveness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父母的容許度是父母對子女行動教導,包括允許、命令、鼓勵和忍耐等多種方式。論者常將父母的教育方式,列舉權威(authority)和縱容(overpermissiveness)兩個極端。權威式係傳統方式,自兒童中心觀念和兒童心理研究盛行後,已成陳跡,雖然還有少許殘留跡象,已為數不多。在重視兒童地位和民主風潮出現後,父母受教育的人數漸趨普遍,遂又趨向另一個極端,以為不應限制兒童,而成為「縱容」。
  德瑞庫斯(R. Dreikurs, 1897~1972)從學於阿德勒(A. Adier, 1870~1937),提出一種民主的教養方式,在其所著〔兒童:一項挑戰〕(Children: The Challenge, 1967))中,以為教育兒童要以「自由和責任」為原則,不能用權威強制,而要鼓勵其自願的保持秩序,也不能一味縱容而使之成為反叛。允許兒童自由活動的同時,要使其注意活動的後果,以培養對自己行動負責的態度,然後兒童可以學得不可任意妄為,行動須有限制,即自由也有限度。皮梭(A. Pesso)也認為容許和限制二者必須並行不悖,一方面允許兒童自行獲得活動經驗;一方面限制不適當的行為。鮑潤德(D. Baumrind)在其〔父母嚴格控制對兒童的影響〕(Effects of Authoritative Parental Control on Child, 1966)中指出控制過嚴或過寬都使兒童缺乏安全感,所以限制不可多,但控制必須堅定,即對不容許的事件必須堅持到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父母的容許度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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