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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範實驗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aboratory Demonstration
作者: 張賴妙理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示範實驗是由教師操作實驗,學生觀看實驗的過程及結果。其優點為教師可不受語言的障礙,同時以視覺與口述的方式與學習者溝通。示範法是一個人較常用以教導別人的方法,近來由於教育工學(Educational technology)的快速發展(如電視、視聽器材等之運用),使得示範法於教學上的應用也有很大的進展。由於科學是以知覺的經驗為基礎,是以在科學的學習上,觀察和實驗都是基本的要素,而透過示範法對二者均有幫助。
  示範實驗教學的重點是需讓每一個學生能看清楚每一個步驟。常見的示範實驗有兩種形式。一為教師演示。當考量下列三種情況時:(1)為了示範某些操作技能;(2)所涉及的過程是昂貴的、危險的、困難的或耗時的;(3)如果學生的注意力只需集中於精熟所涉及的實作技能而較不注重邏輯的關係時,教師會選擇示範實驗。一個有效的示範需注意最小的細節和謹慎的預演。一般而言,對使用示範法之前的準備、操作和呈現的邏輯性都必須嚴格要求,且必須有足夠的時間讓所有的學生發問。在許可的情形下,教師必須鼓勵每一個學生參與其中,前於結束時重述要點及作總結。
  另一種型式為合作演示:使用此法必須具備高程度的教學技巧,方能成功。這是一種能引導學生進行科學探究的過程之特別有效的方法。示範者根據學生的建議進行操作,演示的技能在於引發學生以正確的方式來學習科學概念,並且在經過討論之後能夠接受。由於教師是根據學生的建議來進行示範,因此是一種嘗試錯誤的方式,教師本身也不知道嘗試所得的結果如何。所以,合作示範法是一系列的即席演示,以求同時達到擴展學生的知識、促進充分合作與發展探究能力之目的。因此,教師於示範前之準備,必須先考慮必備哪些材料及可用的資源,但事先不讓學生知道,以免學生受教師所準備的材料所影響。「示範」一般雖根據一個預設的目標進行,但是必須藉由全體學生的討論、修正並接受後,乃能逐步達成此目標。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示範實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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