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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輪旋曲式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Rondo Form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輪旋曲式是音樂的基本形式之一,這種音樂形式一般使用於古典時期的奏鳴曲、交響曲、協奏曲、四重奏的終樂章中。它的結構中包含了幾個部分,其中的主要部分或第一部分一再地在不同的次要部分間重覆出現,而且通常在主調上出現。此一重覆出現的主要部分,稱為「輪旋樂節」(rondo);而連接輪旋樂節的次要部分則稱為「插句樂節」(couplets or episodes)。由於輪旋曲式是由法國古鋼琴家(clavecinists)的「輪旋曲」(rondeau)發展而來,所以一般來說,它的插句樂節數目已減少至三,而其中第一個插句與第三個插句使用相同材料,第二個插句有時則具備發展部的特性,因此輪旋曲式的結構便成為RARBRA′R的形式。這種形式使得輪旋曲式有些類似於奏鳴曲式。
  一般人熟悉的古典時期輪旋曲先導是一些法國作曲家所寫的「輪旋曲」,如魯利(J.B. Lully, 1632~1687)、庫普蘭(F. Couperin, 1668~1733)與拉摩(J.P. Rameau, 1683~1764),而一些英國與德國的作曲家如浦賽爾(H. Purcell, 1659~1695)與穆法特(G. Muffat, 1645~1704)、巴哈(J.S. Bach, 1685~1750)等人則運用了法國音樂的形式與技巧,一直到十八世紀中期,法國音樂對於古典輪旋曲的影響仍昭然可見。在一七七○年代,開始流行一種簡單的輪旋曲,義大利的喜歌劇(Opera Buffa)提供了許多發展助力。古典時期的大師海頓(F.J. Haydn, 1732~1809)、莫札特(W.A. Mozart, 1756~1791)、貝多芬(L. van Beethoven, 1770~1827)則運用了發展已臻成熟的輪旋曲式於他們的諸多作品中。例如海頓將其運用在交響曲、弦樂四重奏與鋼琴三重奏中;莫札特則將其運用在一生的各式作品中;而貝多芬則使用於早期的室內樂、奏鳴曲與協奏曲中。大體說來,古典樂派對於輪旋曲式的最重要發明在於「奏鳴-輪旋曲」(sonata-allegro),這種新型的曲式是將輪旋曲與奏鳴曲中的快板樂章結合起來,使得輪旋曲式也呈現著奏鳴曲式的規模。在貝多芬等人之後的作曲家,如孟德爾頌(B.F. Mendelssohn, 1809~1849)、布拉姆斯(J. Brahms, 1833~1897)、柴可夫斯基(P.I. Tchaikovsky, 1840~1893)、葛利格(E. Grieg, 1843~1907)等人將輪旋曲式用於協奏曲的終樂章中;而馬勒(G. Mahler, 1860~1911)與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 1864~1949)等人或將輪旋曲式用於交響曲的終樂章及以外的其他章,或使用於交響詩中,使得輪旋曲式有著更自由的發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輪旋曲式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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