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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響詩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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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āo xiǎng shī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āo xiǎng shī
解釋:
  1. 有標題而富有文藝色彩,單樂章的管弦樂曲。 △音詩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交響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āo xiǎng shī
解釋:
十九世紀由李斯特(Franz Liszt)首創的一種管弦樂曲形式,通常為單樂章,具有標題,音樂的內涵通常有象徵性、敘事性或指涉性,可以來自於一首詩,一本小說,一幅畫,或者其他方面,是標題音樂具代表性的一種音樂形式。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ymphonic Poem
作者: 李小華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音樂類型名。交響詩是屬於標題音樂之一種,它的音樂內容常附上文學的成份,例如用音樂來描寫詩、風景或圖書之內容,聽眾可先看標題的解說,然後再欣賞音樂。交響詩的形式和標題交響曲不同;標題交響曲是由幾個樂章構成,交響詩是單樂章作品,但樂章中有幾個對比的長大樂段,並用相關調性和主題動機把每一樂段流暢地連接起來。李斯特(F. Liszt, 1811-1886)是第一位使用交響詩名稱的作曲家,1854年他演出根據拜倫(G. G. Byron, 1788-1824)的詩而作的音樂《塔索》(Tasso, 1849),並用交響詩來形容該曲。在他以前,貝多芬(L. Van Beethoven, 1770-1827)、白遼士(H. Berlioz, 1803-1869)、孟德爾頌(F. Mendelssohn, 1809-1847)都寫過與文學有關的音樂作品,但這些曲子都稱為序曲。從李斯特開始,把自己早期一些稱為序曲的作品都改名為交響詩,其中包括以雨果(Victor Hugo, 1802-1885)的詩創作的《山上宣道》(Ce Qu´On Entend sur la Montagne, 1848-1849),以克勞巴赫(Klaubach)的畫《亨斯的屠殺》為描寫主題的《匈奴之役》(Hunnenschlacht, 1857)、與古典文學有關的《奧斐斯》(Orpheus, 1853-1854)、《普洛米修斯》(Prometheus, 1850)和《哈姆雷特》(Hamlet, 1858)等。繼李斯特之後許多作曲家也開始創作交響詩,如斯梅塔納(B. Smetana, 1824-1967)的六首連章式交響詩《我的祖國》(Ma Vlast, 1872-1879),其它善長於交響詩的作曲家包括德弗乍克(A. Dvoøák, 1841-1904)、法朗克(C. Franck, 1822-1890)、聖桑(C. Saint-Saëns, 1835-1921)、柴科夫斯基(P. Tchaikovsky, 1840-1893)和俄國國民樂派的五人樂團。二十世紀初期最重要的交響詩作曲家是理夏德.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 1864-1949),他的大作《死與變容》(Tod und Verklarung, 1889)《狄爾開玩笑》(Till Eulenspiegels Lustigge Streiche, 1894-1895)和《查拉圖斯塔如是說》(Also Sprach Zarathustra, 1895-1896)示範出熟練地使用主題動機的技巧、大膽且富創意的配樂和對調性運用的掌握和表現。史特勞斯稱讚此交響詩為音詩(Tone Poems)。其他二十世紀初期的作曲家也創作了一些有個人特色,可納入交響詩之音樂類別者如杜卡斯(P. Dukas, 1865-1935)的《巫師的學徒》(L´apprenti Soncier, 1897)、德布西(C. Debussy, 1862-1918)的《海》(La Mer, 1903-1905)和《印象》(Images, 1905-1912)、西貝流士(J. Sibelius, 1865-1957)的《芬蘭頌》(Finlandia, 1899)、雷斯匹基(O. Respighi, 1879-1936)的《洛馬之泉》(Pini di Roma, 1924)和霍爾斯特(G. Holst, 1874-1934)的《恆星》(The Planets, 1914-1917)等。1920年左右,藝術界掀起的反浪漫派潮流也感染到音樂界,作曲家很少再用交響詩之名來創作,但交響詩的音樂觀念仍然有相當的影響力,荀貝格(A Schönberg, 1875-1951)、米堯(D. Milhaud, 1892-1974)、魏拉-洛伯斯(H. Villa-Lobos, 1887-1959)、蓋希文(G, Gershwin, 1898-1937)和柯普蘭(A. Copland, 1900-1990)都曾創作類似交響詩的音樂作品,二十世紀與音樂劇場有關的作曲家如崛克曼(J. Druckman, 1928-)、亨采(Hans Werner Henze, 1926)等有些作品雖然取用別的名稱,但清楚的交響詩痕跡仍在其中。
參照: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交響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基本資料
英文: Symphonic Poem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交響詩,或稱「音詩」(tone poem)是一種屬於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的管弦樂作品。交響詩的創作以音樂之外的概念(無論是詩意的或寫實的)為基礎,因此交響詩是屬於標題音樂的範疇。通常「交響詩」一詞是用來指陳單樂章的作品,至於多樂章的標題音樂作品則以「標題交響曲」(program symphony)稱之。德文中「交響詩」(Symphonische Dichtung)一詞,首先用於一八五四年李斯特(F. Liszt, 1811~1886)〔塔索〕(Tasso)在威瑪(Weimar)一地的演出。
  交響詩音樂形式的真正創立,開始於李斯特一系列單樂章作品的創作,這些作品除了〔塔索〕外,尚包括〔登山寶訓〕(Ce qu'on entend sur la montagne)、〔前奏曲〕(Les préludes)、〔匈奴之戰〕(Hunnenschlacht)等作品。李斯特寫作這些音樂作品的素材除了詩之外,還有戲劇與圖畫等。李斯特這種對音樂的創新,後來引起許多作曲家的迴響。一些作曲家除了繼續以文學、繪畫等其他音樂以外的概念作為音樂創作的靈感來源外,還有一些作曲家以國民生活與地方景色為其創作的素材。在後者中,最著名的作品有司麥塔納(B. Smetana, 1824~1884)的六首交響詩〔我的祖國〕(Má Vlast)、鮑羅汀(A. Borodin, 1833~1887)的〔中亞草原〕(In the Steppes of Central Asia)、聖桑(C.C. Saint-Saëns, 1835~1921)的〔非洲〕(Africa)、西貝流士(J. Sibelius, 1865~1957)的〔芬蘭頌〕(Finlandia)、雷史碧基(O. Respighi, 1879~1936)的〔羅馬之泉〕(Fontane di Roma)、葛侯菲(Grofé, 1892~1972)的〔大峽谷組曲〕(Grand Canyon Suite)等。而創作前類曲子最有名的作曲家則有柴可夫斯基(P.I. Tchaikovsky, 1840~1893)、聖桑、法朗克(C. Franck, 1822~1890)等人。交響詩到了大約一八九五年時又有了新的發展,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 1864~1949)以熟練的管弦樂技法來對各種主題進行寫實的描述。理查.史特勞斯比較喜歡使用「音詩」一詞。他的著名管弦樂作品如〔死與變容〕(Tod und Verklärung)、〔狄爾的惡作劇〕(Till Eulenspiegel)、〔查拉圖斯特如是說〕(Also sprach Zarathustra)、〔唐吉訶德〕(Don Quixote)、〔一個英雄的生涯〕(Ein Heldenleben)等,也都是著名的交響詩。在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早期還有其他作曲家也從事交響詩的創作,如杜卡斯(P. Dukas, 1865~1935)、德布西(C.-A. Debussy, 1862~1918)、史特拉汶斯基(I. Stravinsky, 1882~1971)、葛希文(G. Gershwin, 1898~1937)等人。
  在浪漫樂派與國民樂派盛行的世代中,交響詩這種描寫性的音樂可說是最具代表性的音樂表達方式。不過隨著二十世紀新世代的來臨,音樂家對於抽象的音樂形式較音樂中的描寫內容更感到興趣,也因此造成了交響詩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以後的退潮。無論如何,交響詩憑其對現實的描述、對人心的激勵、對文學等藝術的謳歌,已足以在音樂史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地位。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交響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