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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訓班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曾火城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預訓班是預備軍官訓練班之簡稱;創制於陸軍軍官學校,陸軍軍官學校的前身為黃埔軍校,於民國十三年(1924)在廣州建校;政府遷臺後,於三十九年(1950)復校並更名為陸軍軍官學校。是年先總統 蔣中正指示:「今後軍校之教育計畫必須切實研究,軍校應以辦理基本幹部之養成教育為主,而以辦理儲備軍官補充教育為輔。」四十一年,國軍為補充軍官員額,提升初級軍官素質,仍依示成立預備軍官訓練班,開始徵訓大專應屆畢業生為預備軍官,集訓一年後以預備軍官列管,建立預備軍官徵訓制度。
  後來由於大專學生程度參差不齊,且就國民兵役義務而言,似不宜予大專學生較大的保障,乃自民國五十八年(1969)起改採按軍事需要志願考選方式實施,至今未作變更,稱為預備軍官考選制度。此項考選措施每年舉辦一次,其考選的類別、對象、程序、科目及考選後之訓練、役期等事項,參見「預備軍官」。
  此外,國防部為因應國軍基層幹部補充需求,另於民國六十九年成立志願役預備軍官班,凡在營服役之大專程度士官兵與義務役預官均得參加甄選,甄選項目包括:年齡(三十五歲以下)、體格、儀態、智力等,獲選者須接受全期十三週之教育訓練,至八十二年(1993)改為全期二十六週;其中官校基礎教育四週,各兵科學校基礎教育八週,專長教育十四週(行政及政戰官科十週)。畢業後分發部隊服軍官役三年三個月,此為預備軍官甄選制度。
  上述乃我國預備軍官訓練班成立及訓練概況。預訓班的設立,對提升國軍素質及部隊戰力均有莫大的助益,一般評價亦甚高。(參見「預備軍官」)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預訓班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