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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館藏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Rental Collection
作者: 陳敏珍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出租館藏亦稱為納費館藏(Pay Collection),納費複分館藏(Pay Duplicate Collection),或複分納費館藏(Duplicate Pay Collection),係指圖書館對於需求量較高的圖書資料,採用收費方式租借予讀者使用的館藏資料,通常在一段時間後,此類館藏即歸入普通館藏供免費借閱。
  出租館藏之發展源自17世紀興起的流通圖書館(Circulating Library),即今日所稱的租借圖書館(Rental Library)。其由書商所設立,多半純屬商業性質,收藏的資料以通俗讀物為主,民眾必須支付些微租金以便租閱。隨著公共圖書館的盛行,此類圖書館漸為沒落,唯部分公共圖書館仍對通俗讀物延續此種收費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西蘭公共圖書館普遍設置有出租館藏。1950年代美國與英國圖書館亦普遍採行此措施。
  一般而言,出租館藏的設立以公共圖書館較盛行,館藏內容多半為最近出版的小說及各類暢銷書,有些圖書館亦提供其他流通率較高的書籍或視聽資料,而少數大學圖書館則將指定參考書規畫為出租館藏供學生租借。租金通常不會很高,有以時數計費,也有以日數計費者,有些圖書館尚限定最長借閱時間,以利其他讀者租閱。圖書館出租館藏收取費用,主要目的並非為了增加收入或補償購置圖書資料的花費,其最大目的係在滿足讀者的使用需求,並提高資料的利用效益,因此租金只是象徵性的收費,一般讀者均負擔得起。
  出租館藏有3種形式,第1種為複本納費制(Pay-Duplicate Scheme),出租館藏均為複本,另一套則歸入普通館藏提供免費借閱;第2種為出租供應制(Rental-Feeder Scheme),所有新進館的小說,不論是否為複本均列為出租館藏,租金則支付這些資料的購置;第3種為純租借式的館藏制,以輕鬆讀物為主,此類資料在普通館藏中均未列藏。其中以第1種方式最為通行,讀者可自由選擇免費或付費館藏。出租館藏不需經過繁複的分編處理,即可迅速上架供閱,較能應讀者之急需。資料的徵集除以購買方式獲得外,有些圖書館則與書商簽約,以租借方式建立其出租館藏,然後再依使用狀況,將具永久保存價值者購入。
  基本上,出租館藏可汰換殘破之複分免費館藏,並可展現圖書館的新書風貌,然此類館藏必須定期加以更換,以確保其新穎性與吸引力。由於其略具商業色彩,且過分強調通俗讀物與暢銷書,因此目前僅少數圖書館仍採行,取而代之者為租借圖書免費流通(Books Rented for Free Circulation)方式,租金完全由圖書館負擔。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出租館藏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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