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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與效益估計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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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ost-Benefit Approach |
作者: | 王文科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成本與效益估計法係本諸在有限資源中,獲致最大產出量的原則,有系統地比較若干投資型態之成本與效益的數量,從而估量投資的經濟效益,俾為決策者對資源的分配,提供合理指標,並為決策當局著手選取可行之替代方案時,提供參照。此種方法自十九世紀初即為經濟學家所採用;但將之運用於教育領域,則是一九五○年代開始的事。 教育上採用的成本與效益估計法通常有兩種類型:其一為計算效益與成本的比率,即以未來效益之貼現值除以成本之貼現值,其比率等於或大於一,均可投資;另一類型為分析內部收益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欲計算某項投資之內部收益率,令成本之貼現值與效益之貼現值相等即可算出,或令效益之貼現值與成本之貼現值的差等於零即可獲致。 成本與效益估計法於運用時,仍有下列限制: 1.著手成本與效益估計所需各項基本資料(年齡、教育程度、職業、性別、社會背景、就業地點、個人能力等),除少數先進國家外,多數國家皆付諸闕如,影響至大。 2.內部收益率之計算,係以過去資料為依據,此種憑過去來判斷未來教育效益之作法,不無冒險。 3.成本與效益估計法計算而得的收益,侷限於經濟收益一項,忽視教育的非經濟利益,恐有低估教育效益之虞。 4.成本與效益估計所得的結果,頗有助於當局參考;唯論及私人收益時,係採平均值,則不甚妥當。因為影響私人收益多寡的因素甚多,自不能以平均值代表私人的收益,只可視為一般情勢的反映。 5.收益率分析為計畫研究提供量化的方式,從收益率的多寡中,可建議增加某類別、等級教育的「數量」,卻很難說明所需增加之數量的「大小」。 6.成本一項,在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期滿仍繼續受教時,應將捨棄薪資列入;但義務教育期滿後未繼續升學者,能否充分就業,不無疑義。 7.即使前述各點皆可克服,收益率只告訴計畫人員或決策者事實的一半,即僅能告訴他們那些等級的教育需投入更多的資源,以求更多的生產,卻未指出獲致最大產物所需時間的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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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成本與效益估計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