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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維特編目規則〕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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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Jewett's Rules] |
作者: | 張慧銖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傑維特(Charles C Jewett)是美國Smithsonian Institution的館長,在當時該機構是一個版權登記儲存處。長久以來,如何讓在不同的圖書館工作的編目員在編同一部書時,可以省時省力,一直是傑維特所思考尋求解決的問題。他認為如果能夠有一部編目規則,供各館在編目時參考,對於目錄的統一性,必定有所幫助。此外,他亦想利用鉛版印刷出版Smithsonian圖書館目錄,以便在擴充新版目錄時,可以重覆使用這些鉛版,除了達到省時、省力的目的外,亦能促進圖書館間的合作。於是他便著手研究編目規則,並以潘尼茲(Sir Anthony Panizzi)的規則為基礎,於1952年出版第1版,1953年出版第2版。此一規則計有33條。 傑維特認為編目規則必須很嚴謹,經得起任何細節所引起的困難考驗。編目員應盡量避免個人的喜好和判斷,必須能充分學習正確而詳實地應用規則。在強調目錄的一致性時,他甚至說,即使是一部最壞的規則,只要嚴格地遵守,也還能達到統一的目的。 關於規則的內容,他有下列主張: (一)直接著錄團體款目的名稱,不必插入任何形式標目(Form Heading),例如:直接以「U.S.」當做政府各部、局、委員會所出版文獻的作者。 (二)採用真名。無論著者的真名是否出現在書上。 (三)匿名作品採用書名的第一個字來排列(冠詞除外)。這有別於潘尼茲91條規則中,採用「標字」(Catchword)的處理方式。 上述幾項修訂原則,對於後來的編目規則,都有很重要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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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傑維特編目規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