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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設計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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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urriculum Design |
作者: | 蔡清田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課程設計的意義,一般人常根據克萊恩(M.F. Klein)與蓋依(G. Gay)的觀點,認為課程設計係指課程的組織型式或結構,亦即指課程的選擇、安排與組織。 就課程設計的性質而言,課程設計是撰寫教學目標、學生的學習具體目標、選擇組織安排教學活動、執行評鑑工作的科學技術,課程設計比較重視具體而實用的課程製成品,是課程決定過程的最後產物。因此課程設計與強調「歷程」的課程發展有性質上之差異。 課程設計的類型包括學科本位、學生本位、社會本位、學校本位、教師本位、能力本位等組織型式,以及如核心課程、廣域課程、融合課程、人本課程、螺旋式課程等課程組織的方法技術。 課程設計,包括理論基礎和方法技術等兩方面: 1.理論基礎,指以學科知識、學生興趣、社會需求、文化要素、政治意識型態等作為課程的基礎來源。課程設計往往只根據一或二種理論基礎作為課程之來源,以形成課程組織內部較高的一致性。因此在實際運用上往往有所偏重,想要調和各種理論基礎的均衡課程實屬不易。 2.方法技術,指依照課程設計的理論基礎,對課程因素從事選擇組織與安排。這些課程因素包括目標、內容、活動、方法、教材及評鑑、時間、空間、資源、學生組織、教學策略及教師專長等。 課程設計強調精確性的觀念,期許課程工作者對達成課程目標的各種理論基礎、組織要素、選擇方法和組織程序等專門技術,慎思熟慮的計畫。其優點在於要求課程工作者重視設計,以確立目標,善用時間,促進溝通協調,增加課程的精確性,使學生學習的經驗繼續,有程序性和統整性,發揮較大的影響力,以達成教育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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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課程設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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