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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教育目的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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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ulture As Aim of Education |
作者: | 徐宗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文化是一社會群體生活經驗的總稱。人類為了生存,不時地與大自然作出各種的交互活動,同時為了經營社會生活,便發展出眾多的社會經驗,這些都可以稱之為文化。有時人們簡單地認為,一個民族的生活方式即是文化。教育是上一代社會分子為了文化的綿延,而傳給下一代生活經驗的一種過程。一般而言,文化與教育有著目的與手段的關係。社會為了延續其生命,故利用教育作為傳遞文化、保存文化、散播文化、創新文化的一種工具。就傳遞文化而言,文化是習得性的,人們必須從教與學的互動中,具備文化;因此教育活動中,甚多活動都是在作文化的傳遞。就保存文化而言,作為保存文化的教育是將文化保存在活生生的個體身上,使個體成為一個文化的攜帶者。就散播文化而言,受過教育的人愈多,文化內容的散播也就愈廣。就創新文化而言,文化的延續有賴於社會分子對自身文化的維護與使用,但是新的社會生活條件會激發人們去創新文化,以適應社會生活中新情境的出現。通常教育為文化創新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因為一個不會使用文化的人,必定是不會創新文化的人;而創新文化則不能不具備一些應用文化的能力。由此觀之,教育與文化的關係至為密切,而教育則是實現傳遞文化、保存文化、散播文化與創新文化的一項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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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文化的教育目的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