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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教材(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李洱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民族教材是大陸地區少數民族文字教材之簡稱,係指使用少數民族文字編譯出版的大、中、小學教科書和教學參考資料。早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在吉林延邊就成立了延邊教育出版社,這是大陸地區成立最早的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出版機構。其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也在文教部內專門設立編譯出版蒙古文教材的編譯室,並在此基礎上,幾經更迭,於一九六○年成立內蒙古教育出版社。大陸中央政府成立後,分別在一九五一年和一九五六年召開的第一次、第二次全國民族教育會議上,均提出了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一九五六年,新疆教育出版社成立,並用維吾爾、哈薩克、阿爾克孜、錫伯、蒙古族等多種少數民族文字編譯出版教材。同年,內蒙古自治區根據第二次全國民族教育會議精神,擬定蒙古文中、小學課本編譯方針、原則,規定少數民族文字教材應分自編、翻譯、編譯三類進行編譯出版的原則,要求各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盡可能地體現和照顧本民族語言文字及歷史文化傳統。同年,大陸組織了共有七百多人參加的七個語言調查隊,深入到十六個省、自治區進行少數民族語言普查工作。在普查的基礎上,幫助十個沒有文字的少數民族創制了拉丁字母的文字和文字方案;幫助部分原來使用阿拉伯文字母的少數民族,進行文字改革,設計了拉丁字母的新文字;幫助部分少數民族改進了文字,或使其文字規範化。同時,編寫少數民族文字掃盲教材,進行掃盲試點教學。這些措施,為加強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創造了有利條件。各有關省、自治區,為了辦好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相繼成立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協作組織。一九七五年七月,成立了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朝鮮文教材協作小組。一九七六年十月,成立了內蒙古、新疆、青海、甘肅、寧夏、遼寧、吉林、黑龍江八省區蒙古文教材協作小組。一九八二年三月,成立了西藏、青海、甘肅、四川、雲南五省區藏文教材協作小組。各有關省、自治區,如雲南、貴州、四川、廣西、西藏、青海等,還分別成立了民族出版社或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編譯機構。各民族學院以及其他民族學校,或開設民族語文專業課程,或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教材進行教學,促進了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目前,蒙古、維吾爾、哈薩克、朝鮮等少數民族文字的中、小學教材已經全套完成。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民族教材(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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