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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類聚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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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wù yǐ lèi 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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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物以類聚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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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wù yǐ lèi jù |
解釋:
原指性質相近的東西常聚集在一起。語本《易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後多比喻壞人互相勾結。《醒世恆言.卷一七.張孝基陳留認舅》:「自古道:『物以類聚』。過遷性喜游蕩,就有一班浮浪子弟引誘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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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物以類聚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同類的人或事物常聚集在一起。語本《易經.繫辭上》。後亦用「物以類聚」比喻壞人互相勾結。 △「類聚群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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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物以類聚」原作「方以類聚」。此處的「方」有兩解,一解為道,如君子依正道而行,小人依惡道而行,同道者才會相聚;一解為「人」字的訛誤,應為「人以類聚」,意為同類的人會聚集在一起。無論何者,都是同類相聚的意思。《繫辭》可說是《易經》的通論,保留了《易經》諸傳的精神,以陰陽的對立與統一,探討了宇宙運行的根本法則。其中有「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一句,意思就是說︰「天下的人同類相聚,天下之物以群相分,性質相近的東西會聚集在一起,若是同於善道則為吉,同於惡道則為凶,因此吉凶就產生了。」後來「物以類聚」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壞人互相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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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性質相近的東西常聚集在一起。&比喻壞人互相勾結。 使用類別 用在「同質相聚」的表述上。&用在「勾結作惡」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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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易經.繫辭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1)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注解〕 (1) 方:指萬物之性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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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五燈會元.卷一四.護國欽禪師》:「有句無句,明來暗去。活捉生擒,捷書露布。如藤倚樹,物以類聚。」
02.無名氏〈明水賦〉:「月晃朗而遐臨,水潗㵫而潛至。……原夫物以類聚應因感生。水惟坎德,月實陰精,所謂聲同即應,氣合乃并。」
03.宋.范仲淹《范文正集.卷五.易義》:「天地亨而萬物以類聚,大人亨而天下以義聚。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04.元.舒頔〈南山虎文〉:「悲夫!物以類聚,物之情也。今之人,深謀而懷毒有甚於斯,始於害人而終為人害,理之必然者。由其見之不明,悟之不蚤悟也。」
05.《醒世恆言.卷一七.張孝基陳留認舅》:「自古道:『物以類聚。』過遷性喜遊蕩,就有一班浮浪子弟引誘打合。」
06.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六三.平巴拜》:「文秀見殺于東暘,東暘蒙誅于國柱,許朝隕命于承恩。始則虎狼之殘,物以類聚;繼而昆蟲之嚙,還相為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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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物以類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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