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牝雞司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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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ìn jī sī chén |
解釋:
母雞代公雞執行清晨報曉的鳴啼。比喻婦人專權。《舊五代史.卷三四.唐書.莊宗本紀八.史臣曰》:「外則伶人亂政,內則牝雞司晨。」《幼學瓊林.卷二.夫婦類》:「牝雞司晨,比婦人之主事。」也作「牝雞牡鳴」、「牝雞晨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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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牝雞司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母雞代公雞清晨報曉。比喻女性當權。語本《書經.牧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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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牝雞司晨」典源作「牝雞之晨」。《尚書》彙集了上古歷史的檔案資料,它所橫亙的年代,上起史前傳說時代的堯、舜,下至春秋中葉的秦穆公,時間相當於西元前2200年到西元前621年,內容按虞、夏、商、周四代順序編輯而成。其中曾記載一段歷史:周武王姬發在甲子日黎明時分,率領兵車三百輛、勇士三百人,並且聯合其他諸侯討伐商紂,而在逼近首都朝歌(今河南省淇縣)南邊的牧野時,就在那裡舉行誓師大會,因此留下了〈牧誓〉這份誓辭。在誓辭中武王引用古人說過的一段話:「牝雞是不應該啼叫報曉的,如果牝雞在早晨報曉,那這戶人家就要家道中落了。」並且進一步在誓辭裡指出紂王的罪狀說:「他一味聽信婦人妲己的話,拋棄了對祖宗的祭祀,對祭祀的大事不聞不問;昏庸無道,捨棄了先王遺留下的同宗長輩和兄弟,不加進用,反倒信任、重用許多作惡多端的逃亡者,讓這些人擔任大夫和卿士;縱容他們四處違法作亂,使得百姓備受荼毒而不得安身立命。今天我姬發就是奉行上天的意志來討伐商紂王。」誓辭裡的「牝」,指雌性的動物,也借用來比喻婦人,後來「牝雞司晨」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女性當權。在中國的歷史發展中,武則天當政時期就被稱為牝朝,如明.楊慎《升庵集.卷四八.牝朝》即言:「唐人目武后之世為牝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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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比喻女性當權。多含貶義。 使用類別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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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漢.揚雄〈兗州牧箴〉:「西伯戡黎,祖伊奔走。致天威命,不恐不震。婦言是用,牝雞司晨。」
02.《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本紀》:「初雖牝雞司晨,終能復子明辟,飛語辯元忠之罪,善言慰仁傑之心,尊時憲而抑幸臣,聽忠言而誅酷吏。」
03.《舊五代史.卷三四.唐書.莊宗本紀八》:「外則伶人亂政,內則牝雞司晨。」
04.《幼學瓊林.卷二.夫婦類》:「牝雞司晨,比婦人之主事。」
05.《封神演義》第七回:「如陛下荒淫酒色,徵歌逐技,窮奢極欲,聽讒信佞,殘殺忠良,驅遂正士,播棄黎老,昵比匪人,惟以婦言是用,此『牝雞司晨,惟家之索。』。」
06.《廉明奇判公案傳.卷下.婚姻類.祝侯判親屬為婚》:「今弟陳仲成潑妻孫氏,牝雞司晨,欺夫橫恣。」
07.《于公案奇聞》卷二:「生死相關,急難之事,妻救其夫,千古美談。休比牝雞司晨故事,作個女中魁元,令人傳揚。」
08.《歧路燈》第三五回:「又有詩道小戶女兒牝雞司晨之害:『聯姻莫使議村姑,四畏堂高挾丈夫。海岳欣題獅子贊,也曾寫出吼聲無?』」
09.《綠野仙蹤》第六六回:「弟德涼薄,刑於化歉,致令牝雞司晨,將一女偷嫁本城富戶周通之子周璉,先生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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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