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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妄言笑 - 教育百科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ㄅㄨ
ㄨㄤ
ㄧㄢ
ㄒㄧㄠ

ㄅㄨ
ㄨㄤ
ㄧㄢ
ㄒㄧㄠ

釋義:
猶「不苟言笑」。見「不苟言笑」條。01.《宋書.卷五八.謝弘微列傳》:「婢僕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02.《宋史.卷三三六.司馬光列傳》:「康字公休,幼端謹,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不苟言笑」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禮記》是一本記述古代禮儀的書籍,其中的〈曲禮〉篇是講述日常生活所應做到的小節,有一段就是在教導為人子女者與父母相處時的禮節,在家裡時不能處在尊貴的西南方,坐位時不能坐在正中,行走時不能走在中間,站立時不能在門中央。舉行饗禮時不能做主人,須由父母決定;祭祀時不能做受祭的尸,以免接受父母的祭拜。即使父母不在身邊也要聽從父母的話,父母不在眼前也要像他們在左右一樣。不登上高處,不走到深谷邊,不去從事危險的活動,不要讓父母擔心。也不隨便毀謗人,不隨便嬉笑,隨時注意自己的言行,謹守本分。後來「不苟言笑」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指不隨便談笑,態度嚴肅。
典源:
此處所列為「不苟言笑」之典源,提供參考。 《禮記.曲禮上》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食饗不為,祭祀不為尸。聽於無聲,視於無形。不登高,不臨深。不苟(1)訾(2),不苟笑。

〔注解〕 (1) 苟:隨便。 (2) 訾:音ㄗˇ,詆毀。
書證:
01.《宋書.卷五八.謝弘微列傳》:「婢僕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
02.《宋史.卷三三六.司馬光列傳》:「康字公休,幼端謹,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
資料來源: 教育部成語典_不妄言笑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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