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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群(德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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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Fachbereich (Germany) |
作者: | 嚴翼長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國大學的各學院,尤其是文學院和理學院由於科分系別,研究的領域不斷增加,過於龐大而複雜,而傳統的學系由於過去行政管理制度的影響,在財政上處於獨立的狀態,使相關學系各自為政,無論在教學和研究上都欠缺合作精神,於是在一九六○年代有重畫研究單位的趨勢而有學群制度的產生。 各大學為了要整合相關系科組成比學院規模較小的研究和教學的單元,名之為學群。從學院裡分出學術研究與教學的行政管理權,另一方面也管理所屬各系所的行政,於是成為學術行政自主的最小單位,也負責該單位預算的編列。 學群的權力機構是學群群務會議,為行政決策的單位,是由學群所有教師、學術研究人員代表和學生代表所組成。學群主任是由群務會議所選出的,綜攬學群行政事務。學群還設立執行委員會(Vorstand),由學群選出不超過五名的委員以輔助學群主任的工作。各學群為了協調彼此有關的工作,可結合若干學群組成新型的學院,以制定學生修業、考試以及授與學位的辦法。以上是學群的組織架構。但是在整個制度上全國各校並不統一,名稱也不相同。康士坦茲(Konstanz)大學仍然保持了學院制度,下面分十五個學群;波宏(Bochum)大學將全校分成十八個系所(Abteilungen);漢諾威醫學院則分設系科(Departments);烏蒙(Ulm)大學分為三個學院,下面又分成學組(Fachguppen);佛萊堡(Freiburg)大學畫分成十五個小學院(Klein-Fakultäten),名稱並不統一,但是歷史較悠久的大學則多採取新制。 法國於一九七○年代也開始採取這種制度,稱為研究與教學單位(Unité d'enseignement et recherche)。日本也於此一時期採用學群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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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群(德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