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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加快改革和積極發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見〕(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徐輝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關於加快改革和積極發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見〕是大陸地區關於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八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
  全文共十七條,對一九九○年代中國普通高等教育的改革和發展作了較為全面的闡述,顯示大陸地區在一九九○年代高等教育發展的主要政策。其主要內容如下:
  (1)一九九○年代普通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改革高等教育辦學和管理體制,轉變政府管理部門職能,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改革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深化教育和教學改革,探索高等教育發展的新路子。通過改革達到:規模有較大發展,結構更加合理,質量上一個臺階,效益有明顯提高。
  (2)改革原有的由國家包辦高等教育的單一體制和模式,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調動社會辦學積極性、多種形式和途徑發展高等教育的新路子。經過改革和實驗,高等學校逐步形成國家投資為主,學生繳費和社會集資為輔;學生繳費和社會集資為主,國家資助為輔;民辦自費;企業辦學等多種辦學形式。高等教育走內涵發展為主的道路,首先使現有學校達到合理的辦學規模,同時發揮潛力,提高辦學效益;到二千年,校均規模本科院校由現在的二千五百人提高到三千五百人左右,專科院校由一千人提高到二千人。
  (3)充分發揮各地辦高等教育的積極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優化結構,加強協作和優勢互補。在層次上,大力發展專科教育,特別著重發展面向廣大農村、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第三產業的專科教育。努力擴大研究生的培養數量,實現高層次人才培養基本上立足於國內。
  (4)發展高等教育必須把提高教育質量放在首位。實施「二一一工程」,即面向二十一世紀,在全國重點辦好一百所大學,進入世界先進行列。
  (5)進一步改革原有的國家集中計畫和政府直接管理的辦學體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國家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學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新體制。管理體制的改革方向是逐步實行中央與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管理、兩級負責為主的管理體制。中央管理部門要簡政放權加強地方政府的管理職能。
  (6)改革高等教育投資體制,逐步建立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資體制。高等學校屬非義務教育,因此要改革學生上大學由國家包辦的制度,學生上大學原則上須繳費。
  (7)進一步改革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制度。高等學校招生計畫體制,實行國家任務計畫和調節性計畫相結合。國家任務計畫是保證國家重點項目、國防建設、文化教育、基礎學科和高技術研究,以及邊遠地區、某些艱困行業所需專門人才。改革高等學校畢業生「包當幹部」和由國家「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逐步實行高等學校大多數畢業生自主擇業的就業制度。
  (8)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深化教學改革;改革研究生教育;積極發展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校辦產業;加強師資陣容建設以及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改進派遣留學工作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關於加快改革和積極發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見〕(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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