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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我論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wéi wǒ lùn
解釋:
一種哲學思想。主張認識為人心中主觀的作用,一切外界事物皆不能離開我之意識而存在。是一種極端的唯心論。後亦發展為以自愛自利為行為準則的倫理學說。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唯我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olipsism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唯我論主張自我是唯一的存在,外在世界的事物和別人的心靈狀態都只是自我意識的內容,依附於自我的心靈而存在,其本身並不真正存在。唯我論是觀念論(idealism)的一種;就知識而言,唯我論認為知覺心靈的主觀歷程,「所知的」必然是「我」或「出自於我」的,即是說,除了我和我所形容的以外,更無所知。就形上學而言,唯我論認為除「我」之外,更無其他的存在。就主觀的觀念論而言,如柏克萊(G. Berkeley, 1685~1753)即認為除為自己所知覺的以外,無物存在。
  唯我論的理論所持的理由是:任何有關事物存在與否的認知都基於個人的意識,個人不可能逾越經驗而主張「某些存在」或「不存在」,經驗的內容及存在僅有個人才能知覺,故經驗專屬於個人,當我們認為「存在」時,其實只是承認當前的經驗存在,即是承認自我的存在。
  現代哲學中,唯我論者已有改變,如笛卡爾(R. Descartes, 1596~1650)之「我思故我在」仍然確定「我」為基本的存在,但對「我以外」的存在置於可疑的境地。到了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除了藉直覺知識賦予自我存在之外,又藉感覺承認外在世界的存在,已與柏克萊主張有異。康德(I. Kant, 1724~1804)在意識中區分「經驗我」和外在事物,但都在意識範圍之中。此後論者如布萊德利(F.H. Bradley, 1846~1924)從經驗的內容分析入手,認為經驗內容的組成是主客體交互作用的結果,因此外在世界物體的獨立存在並無疑義。唯我論的自相矛盾,在邏輯上從唯我的存在及其為人所了解的事實,已經預設有公共意義(public meaning)的存在,顯示「我」並不是唯一的存在者。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唯我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