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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之行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俞懿嫻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人之行」是指得道者的行誼,見於〔莊子.秋水篇〕:「大人之行:不出乎害人,不多仁恩。動不為利,不賤門隸。貨財弗爭,不多辭讓;事焉不借人,不多食乎力。不賤貪汙。行殊乎俗,不多辟異,為在從眾。不賤佞諂。世之爵祿不足以為勸,戮恥不足以為辱。如是非之不可為分,細大之不可為倪。聞曰:『道人不聞,至德不得,大人無己。』意思是說得道的人超越利害是非的分辨,雖無害人之心,卻不自以為有仁慈恩德於人。行為舉措不為自身利益,也不認為守門的僕役卑賤。不與人爭財奪利,也不認為自己有謙讓的美德。凡事不假借他人之力,也不認為自己有自食其力的品德。不認為貪婪汙濁的人可鄙。行事作為雖然不同於流俗,也不在求標新立異,只為不與世忤。不認為諂媚討好的人可鄙,對世俗加諸的爵祿不以為可喜,加諸的刑戮也不以為可恥。因為得道的人知道是非沒有定論,大小沒有固定的標準,所謂:「得道的人不求名聲,有德的人無所求於世,有德行的人沒有自我,凡事不為己。」根據莊子學說,利害是非、貴賤榮辱種種分別,均出自於人的一偏之見。唯有得道的人能洞燭萬物實象,領略天地萬物原為一體的道理,泯除是非榮辱的分別,因而能有超塵絕俗的行誼。這裡所謂「超越利害是非的分辨」,不同於「不辨利害是非」。不辨利害是非的人仍有利害是非的分辨,只是或出於無知、或出於私心偏見、或出於錯誤判斷,以致以是為非,以利為害。至於超越利害是非的分辨,則是以一切相對概念均出於人心執見,進而豁然達觀,不自陷於各種對立分辨之中。而得道者「不辨是非」,乃是後者。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人之行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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